《秋天的坏孩子---------------90年代校园暴力往事》
第1节作者:
夏南1985 日期:2018-03-03 10:44:59
秋天的坏孩子
一
我在这个不大的城市里生活了三十多年。
除去上大学的那几年,我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城市。我喜欢到我曾经住过的那些地方闲逛,看看那些一天天破败下去的老房子,回忆往昔那些无忧无虑的时光。这些年,城市里的老房子一片片的推到,到处都是轰隆隆的工地。总听说谁家的房子动迁了拿到十几二十万的动迁款而脱贫,哪快居民在断水断电断暖气的房子里不搬家坚持和黑心地产商做阶级斗争。最后不知道是地产商良心发现还是钉子户阶级立场丧失,反正都是人去楼空,工程队浩浩荡荡的开进。
工人爬上楼顶,开始一层层的砸墙,拆窗户。老楼的墙一面面的砸到,好像一条鱼被开肠破肚。厨房、卧室、卫生间一间间的暴露出来,屋子里总是有下原主人不要的东西,房间墙上贴的明星海报、破碎的镜子、油腻腻的灶台、干菜一样的拖布头,锈迹斑斑的淋浴头……显示着主人离去时的仓皇。每个房间曾传来笑声和叹息,一幢楼里曾埋藏的悲欢离合,最后都随着“咣”“咣”铁锤声中在空中飘散,直到什么也听不见。
去年十月的一个下午,小福问我晚上有空没,出来坐坐。我和小福是一个小学毕业的,都是在道街那片长大的。他小时候又瘦又小,头发乱蓬蓬的。要不是前几年在一个饭局上遇见他,我都忘了还有这么个人。多年以后再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又瘦又小,漂成淡灰色头发修剪的很精致,上唇一抹小胡子,看着架势,应该是搞点什么的。他好像一见如故,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夏,多少年没见了,忙什么呢?后来知道他现在是一名摄影师,已经在不少杂志上发表了作品,还开着一个不小的影楼,那影楼在我们这小有名气,价格不便宜。一起长大人很多都去了外地,难得能遇到一个可以闲聊的朋友,小福人也还爽快,说话也不吹牛。我们虽然不是莫逆之交,但总是隔几个月谁做个东出来喝一杯。
十月的夜晚来的比较早,下了班到那家小酒馆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街上的灯亮了起来,好像一条条黑鱼张开了眼睛。这一家川菜不错,水煮鱼、回锅肉、腊肠都好吃。店里只有八九桌的大小,多数顾客是买了带走。我进去的时候门口已经有好几个美团送货工在等餐,小福在最里面靠窗的桌子看着几张照片
“今天什么情况?又有新作了?”。我脑海里浮现出小福脖子上挎着个单反眯缝眼睛一脸神秘的样子。一次我说,你有新照片直接发给我手机,不是方便的多。小福说:北京故宫排一天的队,看5分钟的《千里江山图》,你手机里也可以看。听了这话,我知道小福现在是个搞艺术的了。
“对。拍了几张,是道街那一片,所以找你出来看看。”小福说这递给我几张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拍的是道街我们长大的那一片。
道街那片楼是50年代中苏友好时期建的,曾是这个城市为数不多的楼房,住的都是工厂的技术员和基层干部。我们小的时候,那地方就已经很旧了,本来鲜红的砖墙已经变得暗淡,只剩下楼梯口苏联式的雕花让人依稀记起她往日的风采。有点办法的人家早就搬走,剩下的都是刚刚混上温饱的老百姓。一下大雨,屋子四处漏雨。雨过天晴,顶棚留着雨水的黄色印记,好像孩子尿的炕。楼道里挤满了各家的破烂:没有轮子的自行车、露眼的铁盆、瘸了腿的碗架柜,这些东西的唯一用处就是给主人占据领地。走廊里板凳大小的一块地方对一家到底有什么用处,可能连主人自己也说不好。当你推开一户人家的门,会发现人的条件比走廊里的破烂还拥挤。一个二十几平米小套间,可能住着祖孙三代六七口人。一家两个房间,儿子儿媳和孩子住一个十多平的大屋子,公公婆婆和未出嫁的小女儿挤在一个七八平米的半室内。十八九岁的女孩和父母挤在一张加长双人床睡觉。儿子儿媳的屋子相比算是宽敞,但肩负了全家人吃饭、看电视的所有职责,小孙女已经六七岁还和父母挤在一张双人床上。也许是因为人的居住条件都太紧张了,所以占用走廊里一个巴掌的地方,即便毫无用处也是对居住空间的一种心画饼充饥式的心理安慰……
我听说经过几年的持久战,这片楼终于拆迁了。小福拍摄的是最后几户居民搬走后的照片。摄影的意义在于使原本平凡的场景具有了恍若隔世的诗意。黑白光影的交措中,记忆力充满了烂菜帮子味的小楼朦胧了一层沧桑的美感。我一张张看着,有张照片里有着开发商还没来得及撤下居民联名抗议的条幅。在密密麻麻的怒气冲冲的签名中,我看到了三个眼熟的字:李广义。这三个字写的还是那么好,好的很有年代感——仿佛是从庞中华字帖里剪下来的。看个这个字,我肯定这就是那个李广义。
小福似乎等待着我的评价,但表现的不慌不忙,说:“慢慢看,占先点菜,还是回锅肉?”
我抬起头问他:“李广义你认识吧?”
小福茫然的看了看我,好像觉得我的思维太跳跃了,摇摇头说:“不认识,哪里的?”
“向阳小学有不认识大义?”
“大义?想起来了,那个混混?不是枪毙了。”
“没,判了十多年。应该出来了。看这上面有他签名,李广义”
“哦,对,对,他叫李广义。没枪毙?”
“没。当年他岁数太小,轻判了。应该也出来好多年了。”
“当年这人可是叱咤风云啊,谁不怕他。隔到现在,就叫校园暴力。我还被他堵过20块钱。”
“他也堵小孩钱?这我还不知道。我最后一次见他是我上六年级,他一个人站在学校门口,告诉以后好好学习。过了几天他就出事了。”
“好好学习?”小福憋不住乐了
“你和他不熟吧?其实他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坏。”
……
日期:2018-03-03 11:13:05
二
我第一次看到“李广义”这三个工整的字是小学一年级的秋天。
学校操场边的展览板上张贴着高年级学生写的字,画的画。大家都觉得这一排字里,这个李广义写的最好,尤其是横折撇处的顿笔,最像庞中华。更让人佩服的是“李广义”不是高年级,只是四年级。一年级小学生刚学写字,有志气的小孩都模仿李广义的字,写字处处顿笔,恨不得一笔顿三次,因此崩坏了不少铅笔头。后来一直到“李广义”成为远近闻名的小混混,他写的字还不断的在学校的展览版里展出。
那一天爸爸接我放学,在前楼的院子里看到一对父子。那个爸爸扎着马步,粗壮的胳膊平举着,那个小孩比我高半头,双手抓住爸爸的平举的胳膊两脚悬空,脸憋的通红。那爸爸纹丝不动,好像脚下长了桩。
“叫李叔”爸爸对我说。
“叔叔好”
李叔放下了儿子。李叔长的很高很壮,黑黑的,但面相挺和善,摸了摸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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