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告白、回归新常态作品:像花一样盛开的低语》
第12节

作者: 雪花与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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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里停留,令我想起杜甫的一句诗:“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那样的时刻,就好像有一位绝世独立、高雅娴静的女子,其气质有一种餐花饮露般的不沾尘埃,与我相伴相随,在那些宁静的晨昏,高卧山林。
  无论身处何境,谋生怎么艰难,我都不打算放弃读书这一爱好。
  读书,是我自小就形成的一种嗜好,乐此不疲,乃至有些痴迷。在很小的时候,无论我到哪里,无论干什么,都喜欢随身携带一本书,在每一个空隙如饥似渴地阅读,似乎每一本书都能引发我浓厚的兴趣。田间地头,山坡水滨,灶边被窝,随身所至的每一个处所,都是我读书的地方。及至长大成人后,工作之余,劳动的间隙,我也都花费在读书上。为此,我从小在劳动所得上,就不是一个得力的孩子,工作后,也常常因为以读书为自足,显得像一个不求上进的人。尤其在当今社会里,我曾经也深深质疑过,但最后,我仍然坚定了不放弃读书的选择。

  日期:2017-04-30 09:19:13
  与其拥有很多钱,拥有很高的地位——我们社会的所谓地位,往往是以官职的高低来决定的,而我觉得这是可笑的——占有很多的社会资源,但他的心灵与精神,颓蚀败坏严重,乃至是一片荒漠,这是可怕的。我宁愿生活清贫,但是我的精神与心田,一片郁郁葱葱。

  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应该由他所受到的尊敬的程度来确定,而一个人所受到的尊敬的程度,应该由他身具的道德品质的高低和对于世界的创造性贡献的大小来确定!
  当别人四出奔忙、不遗余力于应酬,力求运用各自的资源达到利益最大化的时候,而我却在谋生之余,固守着自己读书的喜爱。
  在时间沧桑、世事纷纭中,始终洞若观火、明辨是非、立场坚定、认知清晰、方向明确,这应该成为我们人生所追求的品质。
  在那些夜深人静的时刻,在每一个空闲的时分,与书相伴,静度时光,即使安然入眠,也喜欢在枕头边放一本书,好像那样,能使自己的梦境透着书的清香。
  那样的时刻,就好像一位红袖天香、诗笺往还、才情互赏、共读西厢的美女,陪伴着度过人生,共浴岁月。
  无论是清风明月、朝霞暮火、丽日艳阳、花开南枝,也无论是起行坐卧、热烈奔放、端庄静穆或者是孤独自处,生活的每一时刻,我们都应该有一位宛转蛾眉,格调各异、灵动顾盼、日益鲜明地,在身边相伴,灵犀互照,并立临风,相濡以沫。

  读金庸的《天龙八部》时,其中的大理王爷段正淳,一生风流,处处留情,有许许多多的美貌情人。最后,当那些美貌情人,被敌人一个一个杀死的时候,他在大哀剧痛之下,绝不独活,毅然殉情。
  我想,虽然我也有这么许许多多的美人,但我绝不是那些独占六宫的皇帝,也不是那些荒淫好色的巨贾豪绅,仅仅是贪花滥情罢了,并不在乎那些美女的生死。而我会像那位段王爷一样,与这些美人们同生共死。
  而当我身边的这些美人不再一一同在的时候,我绝不贪生独活……
  日期:2017-05-05 18:06:56

  七、听雨
  这一刻,我停留在街道的那一个拐角的地方,倚着墙壁默默地听雨。
  已是近黄昏的时分,我把几根钢管线、密如牛飘洒毛、漫天着,街上的树叶间滴滴答答敲打起了积雨滴落的声音,临街门面突出的雨罩上落下了檐流。我原来一直都靠着墙壁行走,门面上的雨板替我遮挡住了雨水,到这绑在一起,挑着从市场里收拾好的最后一点东西,比如衣架、马拉手、针线盒等等,背在肩上离开市场时,天上下起了小雨。我在街上徒步行走着,那雨渐渐地越下越大。
  到一个十字路口时,那雨纷纷扬扬、细如丝时,前面十字路口有一片宽阔的地带,没有任何遮拦,我已经不能再冒雨前行了——早上出门的时候天气很好,我没有带伞。于是,只好停留下来,在一家卖电机及其配件的商店门口,躲一阵雨。在那拐角的地方,正好墙面下有一块空地。

  我所在的那一个市场,是一家国有的商场,每层都隔成了一个一个的小摊,出租给那些小商贩们经营。由于租金和经营费用,都是一个季度、一个季度收缴的,所以,进场的资金都不必太多,几万元钱就可以谋生。当初生意好的时候,那些进场早的商贩或者是有门路的人,就玩起了手段,通过关系或者贿赂商场人员,把摊位承租下来、签订合同之后,再转手租给别的人经营,谋取转手租金名曰茶水费获利,好的摊位一年能得好几万元。但是,随着市场无节制的开发,商场不断增多,以及经济的下行,市场里的生意江河日下、越来越清淡,承租摊位再转手捞钱已无利可图,于是,许许多多的人便抛售手里的合同。有些抛售得早的,也可以得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但越到后面就越不值钱了,如今一万元、几千元也得抛售。因为那些拥有合同的人,他们自己并不经营,摊位租不出去,他们还得倒贴市场的租金和费用。抛售不了的,就只有将柜台免费交给别人经营,由经营的人供养市场的租金和费用。

  日期:2017-05-05 18:10:51
  这种抛售合同的所为,其实是一种黑心、贪婪的行径。因为你无利可图,将柜台退回商场得了,可是,他们偏要利用这份合同,还想尽可能地捞一把好处。我原来的邻摊兼好友阿萍,因为有点鲁莽,就深受其害。她这个人有很强的拼劲、做生意非常卖命,前几年生意好的时候,她靠自己的舍生忘死赚了一点钱。所以,她在听说别人要出售合同时,二话不说,就把赚来的三十万元钱毫不犹豫地砸了进去,买下了两个摊位的合同。原本以为三十万几年就可以赚回来,反正租别人的摊一年也要好几万,位置好的两个摊,一年的租金就要十来万,每年还要找别人说好话看脸色。如今自己的合同自己的摊,可以自由自在,任自己怎么鼓捣,也不必怕别人掐喉咙,看她卖命赚了钱就勒索涨她的租金。可是,市场的光景已经今非昔比,她一搬进自己的摊后,才发现生意已仅仅只能够维持摊位的开支和糊口,无法再赚到钱,稍有不慎还会亏损,市场里租摊已根本不要花钱,别人白给你做,只要你负责摊位的开支就行了。好多年赚下的血汗钱,一下子就打了水漂,而她后悔已经晚矣!

  其实,免掉了转租的租金,只要卖力经营还是能够糊口的,我就想继续做下去,在家失业居闲,何不每天有所事事、勤劳自食其力、让人踏实呢?!可是,正是在这样抛售合同的情况下,我原来的摊主,把合同也抛给了另一个人。当我找他商量,能不能把摊位继续交给我经营、续签下年合同时,他告诉我,摊位已经卖给了别人。我还指望着,市场里大部分的摊位都已不要交纳转租的租金,我应该又可以减轻一点负担了,但没想到事情却是这样的结果!我心里失望而略有点愤懑,就对他说:“既然你出让合同,这个摊位原来是我在做,应该我有优先权才是,为什么不跟我说说呢?”他略有点尴尬地说:“谁知道你想要呀?从来没听你说过!”我本身在做这个摊位,这还用说吗?但我心里明白,因为我一直在市场里厮混,熟知其中的行情,他若转让给我,则赚不到更多的钱,所以,他只能欺诈那些不熟悉市场状况的人,以多谋取一点不劳而获的帑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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