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回家,看见女友和高富帅啪啪啪》
第34节作者:
恶魔昭云 是啊,小芹喜欢我,不因为我有没有钱,不因为我帅不帅,高不高。因为真心,真情。玲玲亦然也是这样。在世界上,有那么两颗明珠,也许在她们抱着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会想到,曾几何时,有那么一颗小蟑螂,曾为了她们不舍生死,不齐不离。有那么一个李小强,层给过她们一段,轰轰烈烈,颠倒众生的情,她们或许会微微一笑,然后,跟坐在自己旁边,睁着明亮大眼睛的孩子,讲述那段凄别离愁的故事,她们自己,也会觉得,那,是不是在拍电视剧?
小芹要跟我说最后几句话,践行、离别,李福自然不会不准,大娘大爷,自然也没有屁可以放。
小芹跟我,在她的房间里,她现在,住在那个高富帅给她暂时住的一个公寓里,李福会常常来看她,而高富帅,也时常回来“视察”一番,看李福是不是真心改过。所以,小芹算是扳回一局,总算是,能够决定自己一点点的命运,可是,那依旧不是长久,而是,狐假虎威。
是的,小芹说,她这一辈子,以为可以顺顺利利,以为可以找个好男人过好一辈子,可是,她为什么要长这张脸呢?她打了自己一巴掌,她说,她宁愿丑一点,比feng姐还丑也无所谓,是不是那样的女孩,还会 更幸福一点,更能左右自己的命运一点。
其实,她不想嫁个高富帅矮富帅,不想开轿车住别墅的生活,她甚至,想跟那些女屌丝一样,打打工,一个月千把块钱,够用够花,就可以了。偶尔为了买个贵一点的衣服,化妆品,而去逛满好几条街,那种日子,那种生活,在别人看来,苦不堪言又没面子,她,却是奢望啊。
日期:2013-01-16 15:00:08
我想起了一句话,愿生生世世别生在帝王家。人家都羡慕帝王家,帝王家的人,却宁愿做个普通人,人啊,就是这样,所欲所求,却不如无欲无求,万般色相皆为空,还不如放下屠刀,皈依我佛。
我点头,握住了她的手,她的小手,冰凉透彻,透彻的就像是水底下的小鱼,那么清凉,一如当年,我在青青遇见她,她那冰清玉洁的样子,小虎牙,小酒窝,可是,我有多久没看到她笑了啊。
是啊,回忆,至少我和她还有那将近半个月的回忆,只是,一生,就只有那么短短的十几天的美好,这一生,是不是,太过于悲惨,短暂了一些。
人啊人,为什么总是这样,人心不古,人心险恶,人心隔肚皮,人心,为什么总是那么贪婪?
她看着我,深深的亲了我,吻了我,是啊,我们,多想回到那个我的租房,那个风水宝地。她,还没有真正属于过我,她还没有真的这么吻过我。
第一次,她,算是真的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长达十几分钟,漫长的吻,谁都舍不得分开,舍不得,明明相爱的两个人,这么近,抱的这么紧,却要隔着整个世界。
是啊,她跟我走,我能给她什么啊,到底,能给她什么啊。我泪流满面,她亦然。
我吃掉了她的泪,她吃掉了我的泪,两个傻子,笑了。她问我,这一年来,过的好不好怎么样,玲姐,对我如何。
我说,好,玲姐她对我,跟你对我,一样好,可是,她,她也走了啊。她也要嫁人,我,我没有钱啊。不够她用啊,不够她家用啊。
我哭,她搂着我,安慰,好了小强,别哭,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好的男孩子,真的,你的心地善良,就是有点懦弱,处事有些不果断,可是,这正是你迷人的地方,你知道么。
我摇摇头,我说不知道,不知道,我只想要你,只想跟你在一起。
日期:2013-01-16 15:16:49
她哭,不可能了,不可能了,经过了这么多事,你以为,我和你还能在一起么,先不说别的,就是我父母……
我震惊,我知道,她父母,现在是宁愿死在小芹面前,也不愿再看见我这个扫把星了。
我吻吻她,我知道,到时间了,一切,一切,到时间了。
幸福,短暂的还不到一刻钟,快乐,永远的只成为回忆。
她哭:“小强,你要好好过,好好做人,做顶天地里的男人,不要学他们,攀比,玩弄人心,挑弄感情,你,一定会遇到真正属于你的那颗夜明珠,好么,答应我,不要去做傻事。”
我点点头,我说:“小芹,你也是,十年后,对,我答应过你,十年后,我再来看你,如果你瘦了,你矮了,你变丑了,我就不放过你!!”
她带着眼泪笑了:“傻孩子一个,我怎么会变矮。笨。”
即使是大哭,我还是要离开小芹,即使是不哭,我还是要离开你,曹孟芹。
我会一辈子都记住你,记住你的好,记住你柔软的唇,还有你那善良单纯冰清玉洁的样子。
一切的一切,到了这里,就只是一场空一场梦,而我,却在梦醒时分泪流满面,也在醒来之后,才发现,原来,人去,楼已空,茶也凉。
而小芹,也永远永远的,离开了我,我就算想回来带走她,也没有任何办法。火车上,我又想起当时买的那本H书,想起那个偷看我买的H书的老大爷,我不由得又是泪水打转在眼圈里,原来,一切,都不是梦,不是梦!
日期:2013-01-16 15:21:34
我回到租房,拿着小芹给我的东西,她知道我这个人有恋物癖,尤其是丝袜,尤其是内内,她给了我好几套她没穿过的和穿过的,有她的味道的,和没有她的味道的。还有,她给我的,都是我认为最好看最感性的。
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铃铛,代表着她。而我,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铃铛,在我的脖颈里面,凉,但我却不觉得冷,因为,这冷,才能让我感觉到,我还有过曹孟芹这么一个女人,曾经在我的记忆力。
我把她的内内丝wa什么的,放在了床头一个小柜子的第二层,我看了看第一层,那属于玲玲的抽屉,不知不觉,又是雾气流满了面。
我是个色lang,不折不扣的,就连纪念,我也要选择她们的内内,我知道这种癖好很可耻,可是,我就是我,我就是李小强,我不是别人,我,只想要我想要的。
日子,一如既往的过着,我不知道那些天,我是怎么过来的,整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像是一只行尸走肉,呆过江和谐西的人都知道,这里冬天和夏天极为的漫长,冬天一过,没过半个月的春天,炎热的夏季就来了。又是西瓜的天气,又是一天不冲澡就恨不得死的燥热。
可我,却在暴晒的烈日下,顶着一张死人脸,具体的我一天的行程是如此的:
早上,7点去买早餐,吃完回来,请注意,我这里的7点起来,是一个通宵到7点的。然后回去,再玩个几个小时,大概到10点,困了就睡。睡到下午的3点左右,起来就很饿,饿了就吃饭,之后,大概五点就去上网,到了晚上22点自动转通宵。
那样的日子,我过了将近两个月。活死人,大概也就是我这幅模样了,那两个月,我几乎很少讲话,除了跟卖饭的老板聊两句,还有跟偶尔值班的网吧漂亮女收银员侃两句,我几乎没跟什么人讲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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